教师教育学院学习宣传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2023年9月1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12月5日下午,教师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在文A107会议室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会议,进一步学深悟透此次修订精神,确保新法有力有效落实。会议由王河滨副院长主持,副院长李文婷、王彦飞和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首先,王河滨副院长就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内容进行了宣读。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修订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明确了行政复议的原则、职责与保障,完善了行政复议范围,增加了复议申请的便民举措,强化复议吸纳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等等。其次,他分别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总则”、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审理”以及行政复议的“决定及法律责任”五方面做了详细解读。最后,他指出行政复议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希望各位教师要培养自身宏观的公法视野,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推动行政复议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作出更大贡献。

(文/刘璐 图/陈倩)